原标题:涉服务价格信披不符合要求等“四宗罪”,奔驰汽车金融遭点名通报
2月10日,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对梅赛德斯-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奔驰汽车金融”)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情况进行通报。
通报显示,奔驰汽车金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:宣传材料未明确说明贷款产品提供方;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;有关消费者信息授权使用的格式条款未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的原则;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执行不到位等。
银保监会认为,奔驰汽车金融的上述行为,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,并存在消费者信息安全风险隐患。
基于此,银保监会提醒称,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,切实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,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,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,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。(文|《财经天下》周刊作者 唐果)
(责任编辑:蒋柠潞)